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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專電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發言人魯珀特·科爾維爾25日說,埃及地方刑事法院24日判處500多名穆兄會成員死刑的做法違反了國際人權法。
  埃及明亞地方刑事法院24日判處528名穆兄會成員及支持者死刑,罪行涉及在去年8月的一場示威游行中衝擊警察局並導致一名警官死亡。這次審判涉及人數之多、量刑之重,在埃及現代史上罕見。
  “被判死刑人數令人驚駭,這是空前的一次審判,”科爾維爾說,“一次存在程序違規的庭審判處被告集體死刑,這違反了國際人權法。”
  先前,一些被告律師抗議說,法庭在為期兩天的聽證過程中拒絕被告律師的申辯請求,在24日的宣判階段還阻止律師聽判。
  科爾維爾說,死刑判決需符合公正審判的最高標準,埃及法院在兩天多時間內判處500多人死刑的做法“可能連公正審判的最基本要求都達不到”。
  就技術層面而言,科爾維爾說,法庭沒有當庭宣讀每一名被告的被控罪名,這不符合規定。“在國際人權法律規定中,死刑只適用於最嚴重的犯罪行為,例如謀殺、蓄意殺人。一個政治組織成員參與抗議甚至達不到‘最嚴重犯罪’的最低標準。”
  埃及方面沒有回應聯合國的批評。埃及明亞地方刑事法院25日開庭審理第二撥穆兄會成員,被告人數683人,包括穆罕默德·巴迪亞。巴迪亞被稱作是穆兄會的“總導師”。
  (原標題:判穆兄會成員死刑,埃及遭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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